本报讯 9月6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呼和浩特市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截止日期的通知》,其中分别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为:社会保险未核定建账到2017年10月的参保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办理社会保险核定建账业务。逾期视为无变化不予办理变更调整,并自动按上月情况进行缴费基数核定。各参保单位应尽快完成本年度社会保险核定缴费工作,以保障参保职工各项待遇的计发和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为: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核定业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20日。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核定业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7年12月2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7年11月20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合理安排社会保险核定缴费时间,以保障各项社会保险正常续保。张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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