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我区被财政部纳入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年初,自治区财政厅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新动能为导向,经过旗县自荐、盟市推荐、自治区审核,确定了50个旗县为自治区级试点旗县,其他旗县由盟市统筹支持,做到以点带面、统筹推进。自治区财政厅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下达资金60921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30921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据统计,目前各试点旗县通过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服务、土地股份合作、混合经营等形式规划建设项目801个,其中规划414个,在建311个,建成76个,部分项目已初见效益。项目预计总投资13820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78854万元。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一步,将指导盟市、旗县围绕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农牧民收入增加、体制机制创新等内容构建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务实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约束和进入退出机制,确保试点成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试点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农牧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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