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是边疆民族地区。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内蒙古各族人民沿着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引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水平、城乡发展面貌、区域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改革开放程度都迈上一个大台阶,祖国北部边疆呈现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亮丽风景线。
从欠发达的基本区情出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不动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基础设施全面加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人均生产总值增加到74069元,保持了在全国第6的位次;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到2016.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到15469.5亿元,增长75.4%;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到6700.8亿元,增长46.5%。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能源、冶金建材、化学工业、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等产业独具特色,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新能源、云计算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旅游、文化、物流、金融、信息等现代服务业较快增长。
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采取的得力措施,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人民。加大对“三牧”工作的投入,在全国率先实施惠牧补贴政策,各地财政支农支牧资金的30%以上用于“三牧”发展,其中农牧业产业化资金和扶贫资金的60%向“三牧”倾斜。强化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制定了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三个专项规划,在产业发展、项目安排、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及农村电网改造等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面貌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