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10月23日开始,呼和浩特市车管所将不再为群众单独开具“无车证明”,需要开具“无车证明”的市民需到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再由民政部门到车管所集中办理“无车证明”。
由于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对全市低保人员进行核准登记时,需要享受低保的群众提供交管部门开具的《机动车信息查询证明》(俗称:无车证明)。所以每当到了低保人员核准的日期,很多群众都要到市车管所申请开具“无车证明”。为解决这一问题,经市交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积极协调沟通,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两部门达成共识。从10月23日开始,需要开具“无车证明”的群众在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再由民政部门到车管所集中办理“无车证明”,市车管所不再为群众单独开具“无车证明”。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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