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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调查 IPO过会率持续走低倒逼拟上市企业重做“体检” “现金贷”监管落地 明确业务开展六大原则 从P2P到现金贷:金融监管可引入“沙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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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 12 月 05 日 星期二   03

“现金贷”监管落地 明确业务开展六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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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整治进一步升级。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加强对现金贷清理整顿工作。

负面清单管理网络小贷

暂停跨地区经营

总的来看,《通知》明确了“现金贷”业务的开展原则,包括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民间借贷利率规定、审慎经营、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不得暴力催收、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

从《通知》来看,暴力催收、高利贷、信息乱用等市场乱象都被列入到了“负面清单”当中——这也是近日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透露的监管思路。《通知》还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通知》中称,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持牌合规经营”也是监管部门的主要思路之一。

此外,《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高利贷、暴力催收

等风险隐患受关注

现金贷到底是啥?“现金贷其实不是新的东西,是消费金融的分支,传统上来说也有大量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金融领域的服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社交、消费等大数据迅速开拓一些信用白户人群,依托它们控制的网络小贷公司开展现金贷业务。

近段时间来,现金贷背后潜在的催收、高利率风险再次引起多方关注,逐渐延展到对无证经营、“助贷”模式等范畴的讨论中。

总的来看,业内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看法:现金贷是无固定场景、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的小额资金的出借业务,是比较典型的需要高技术的一种放贷业务,具有金额小、期限短,无抵押、无担保的特点。

今年以来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据保守估计,行业的余额大概到了1万亿元,当中也有一部分机构被认为涉嫌无证经营。

梳理公开信息可以发现,部分现金贷业务主体依托小贷公司,而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制度未明确之前,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批设的网络小贷公司已经达到了好几百家。

“允许原来一些线下的小贷公司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营,但是配套的监管手段缺失,可能会增加风险防控难度。”上述业内人士称。

上述人士称,有些小贷公司的杠杆率是好几十倍,还有一些机构无牌经营金融(放贷)业务,涉嫌非法放贷,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进一步恶化了行业生态,这也是监管部门加强整治力度的主因之一。

现金贷本身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上述业内人士称,“为快速扩张业务,这些现金贷平台的风控往往流于形式,主要办法是用高利率来弥补高风险,高利率又带来用户信用层级进一步下沉问题,潜在违约率不断攀升,表面上一些低坏账率主要是靠做大贷款余额,多头借贷和重复借贷,一旦市场增长放缓,风险可能水落石出。”

【解读1】

无经营资质不得放贷

《通知》规定: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有业内人士称,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金融是特殊行业,金融的最根本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风险容易放大等等问题,这也是为什么金融行业是所有经济部门受到最严厉监管的行业,应该进行牌照管理。”他认为,监管还需要考虑的是,应该向合规、有资质的机构适当发放牌照。理论上,谁符合标准就给谁发牌照,如果过段时间有机构不符合条件,就应该取缔牌照。牌照的进出应该同时推进,牌照发放应该是动态的过程,不能一劳永逸地发完就完了。

上海一家以P2P为主要资金来源的现金贷平台副总裁肖建(化名)称,“目前我们最大遗憾就是牌照和资金来源的问题。”在具体整治方案出来前,他谈过几家持有互联网小贷牌照但可能短期内并无实际业务的上市公司,“想跟他们谈挂靠的事情,若监管最终不能认同,我们可能真的就无法再继续了。”

一家正在为IPO进程努力的平台公关总监陈英(化名)这样告诉记者,“现在牌照已炒到8000万—9000万了,但是有价无市,大家多数都不敢买,除非胆大的。”在陈英看来,很多省份的金融办都有明文规定,最近一年内牌照的持有方不能发生过控制权变更,“这种牌照交易的主体,国家是不认可的。

张华(化名)是某家已上市互金公司的高管,他们公司目前也有部分现金贷业务,他认同陈英的说法。

【解读2】

贷款利率禁止违反规定

《通知》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

黄益平认为,这一新规传递的信息是:第一,有场景、获客成本较低、风控能力较好的机构可以继续做现金贷业务;第二,贷款期限适当拉长。客观说,如果借款期限只有两个星期或者三个月左右的贷款,36%的利率难以覆盖平台的成本。

黄益平说,部分平台没有场景、风控能力不佳、资金无指定用途,也没有固定的客户群体,并且客户可能无抵押资产,这必然导致这些平台固定获客成本较高。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部分平台的年化利率超过36%。新规后,可能会有一大批的平台因为成本问题难以持续。

从业者张华解释道,单除了利息外,行规关于息费及收费方式名目很多,例如,服务费、撮合费、查询费等。还有一种是从借贷产业链上下游收费的。“监管是想把利率、息费封顶,但如果是P2P平台,资金成本比较高,加上坏账,封顶之后很多从业者就没有办法盈利了,就会出局。”张华所在的平台已做了最坏打算,在《通知》出来之前已对息费和借款期限做了调整。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此前,一些机构试图用“率”改“费”的方式逃避监管,表面上“降低”借款利率,“符合”监管规定,同时用较低利率水平吸引用户。但实际上,一些借款利率以借款手续费的方式征收,增加了隐形成本,可能会误导借款人,加重借款负担。《通知》将利率和手续费统一计入借款成本,这可能会动摇一些现金贷机构的经营模式。

【解读3】

各类机构不得暴力催收

《通知》规定:要求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银监会或者互联网金融协会可以帮助行业建立规范,但要反过来思考,为什么会出现暴力催收的现象?核心的问题是,一些机构没有应对客户的风控能力和手段,事前、事中没有做好很好的风险评估,事后只能采用暴力催收的办法。风控能力不佳导致了暴力催收现象的出现,不暴力催收的机构逾期率要比暴力催收机构逾期率高很多。因此,暴力催收是一个系统性问题”。黄益平这样看。

他同时认为,暴力催收现象肯定不好,但要解决暴力催收现象还是要追根溯源,要给借贷机构建立相关的风控办法,杜绝没有风控能力的机构做借贷业务。为什么牌照管理很重要?这是因为要首先看借贷机构是否有良好风控能力的资质。

肖建的公司主要业务是现金贷,他把催收业务外包了。“因为催收所获取和使用的个人信息都太敏感了,早在4月份时,我们就开始对催收公司进行筛选,现在的催收业务都没有自己团队参与。我们会对委外的催收做一定的稽查工作,如果有借款人向我们投诉,我们会终止跟催收公司的合作。”

外包催收市场乱象,肖建与张华都注意了,但是他们也都提到催收目前在国内没有一个行业规范与准则的。

因为老赖人群的客观存在,陈英亦提出关于借款人适当性规定的该如何界定的问题。

【解读4】

“助贷”应当回归本源

《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对此,黄益平认为,银行的资金和其他机构的资金承受风险的范围不一样,银监会的此项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银行资金安全问题,从而规定如何发放和使用贷款。但新规并未完全禁止助贷,只是要求银行不能外包风控,尤其不能将资金输送给缺乏资质的平台。

广州普惠金融协会监事长罗浩杰认为,这一项新规相当于打了一个安全“补丁”。有牌照的金融机构把一些核心业务外包,但是相关规定约束不到助贷机构,这样持牌机构的责任被规避掉,这个规定就能够很好约束持牌机构为了规避责任而将核心业务外包出去。

从监管要求上看,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行业内盛行的助贷行为或将会成为重点整顿对象,持牌放贷机构很快会面临来自资金层面的压力,非持牌机构最终将退出这个市场。有一个好的信号在于,明确了将现金贷业务纳入集中整顿,意味着政策层面会给行业一个整改过渡期。

在周治翰的理解中,助贷模式是指由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持牌机构提供资金,收取固定收益;助贷服务机构设计贷款产品,并为持牌机构提供包括获客、面签、审批、贷后管理等服务的一种合作模式。

在市场竞争中,一些助贷机构为了“冲流量”而放松了信用审核等风控环节,这可能带来两个影响。一是风控工作不严,导致坏账增多。二是让不应该获得贷款的人获得贷款。

《通知》对助贷模式提出的新要求,意在增强实际资金提供方的风险控制,防范风险积累。

【解读5】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通知》规定: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目前情况下,客户发现信息泄露,也只能表示不满。如果有相关的法律手段或者依据,客户可以去举报,可以依靠司法介入解决问题。对客户信息的保护办法是有的,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的问题“如何做”不是一个问题,而是“去不去做?”黄益平认为,从监管部门到司法部门,要加快采取措施。

他同时提出有个问题值得注意,如何在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获得上求得一个平衡,这个问题值得讨论。同时,毋庸置疑的前提是,信息的滥用是不对的,信息也不能用不合规手段获得。

广州普惠金融协会监事长罗浩杰认为,要保护客户个人信息,要加强对放贷机构行为的规范,完善信息保护机制等。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表示,《通知》要求,“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这些要写除了对个人的影响,对现金贷平台本身亦有影响,这可能会直接影响一些现金贷机构的风控模式。

作为从业者,肖建、张华以及陈英都就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以肖建的公司为例,虽然目前已关闭了所有导出信息的系统功能,只有经过他的授权才能导出个人信息,但是还存在泄露的“可能性”。

■股市

现金贷整治升级

趣店股价开盘跌4%

12月1日现金贷监管政策落地,整个行业开始消化之际,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首先做出“晴雨”反应。wind数据显示,北京时间12月1日晚间,在美国上市的趣店开盘价为13.04美元,相比11月30日收盘时的13.6美元,下跌了4%。

对于此次现金贷的监管政策落地,趣店发布官方声明称,“国家监管部门出台的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相关政策,及时、高效、有力,必将对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积极作用,趣店集团完全拥护、坚决贯彻执行。”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8日,趣店登陆纽交所,发行价为24美元,开盘后股价便升至34.35美元,交易头天涨幅接近22%。不过,在次日继续上涨19.6%。

从10月20日起,趣店的股价相继失守30美元、20美元和15美元的关口,也距离24美元的发行价渐行渐远。截至11月30日收盘,趣店的股价为13.6美元,较发行价的下跌幅度为76.5%。

现金贷监管政策不明朗,A股上市公司二三四五的股价也陷入一轮整体下跌之中。截至12月1日收盘,二三四五的股价为6.3元,单日上涨了5%。不过,在今年8月中旬发布半年业绩前后,二三四五的股价曾一度接近9元,随后的几个月间,股价也曾短暂跌下6元。

二三四五是一家曾以网址导航起家、靠现金贷变现的公司,“2345贷款王”APP是二三四五“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核心产品。

据其公布的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取得营业收入19.65亿元,净利润为7.12亿元,分别较同期增长了57.02%和94.38%。对于业绩指标的双增长,二三四五披露称,“主要系报告期内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增长所致”。

■资本

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出台当晚,*ST三泰发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投资设立成都三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记者统计发现,这是近期第三家宣布终止设立网络小贷公司的上市公司。

三公司终止网络小贷业务

2017年6月,*ST三泰决定以自有资金3亿元在成都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

如今终止设立网络小贷公司,*ST三泰是这样解释的: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为响应落实相关监管政策,防控金融风险,公司决定终止投资设立三泰小贷。

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文件,要求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11月23日,步森股份发布公告称,拟终止参与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1月28日,海联金汇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终止参与设立两家互联网小贷公司。

除了三家终止网络小贷业务的上市公司,还有公司直接终止了小贷公司。11月22日,新国都董事会决定终止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国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A股涉及网络

小贷业务公司降至35家

11月1日晚间,据同花顺数据显示,目前A股共有102家公司涉足小贷业务,35家公司涉足互联网小额贷款。Wind数据也显示,在上述三家公司退出网络小贷业务后,目前A股涉及网络小贷公司的公司降至35家。

目前,35家A股公司未披露互联网小贷公司的发展情况,不过,已经有部分公司从互联网小贷业务中尝到“甜头”。二三四五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9.65亿元,同比增长57.02%;实现净利润7.12亿元,同比增加94.38%。公司在解释业绩增长时,称主要系报告期内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增

,上市企业进入网络小贷,如能配合主营业务,打造或融入有效场景,可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民)、监管部门多赢。

据新华网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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