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茂林)“内蒙古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22日,内蒙古教育厅副厅长张亚民就2017年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发布。
据了解,内蒙古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各个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截止到目前,内蒙古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31万人次,资助金额达60.6亿元。其中,内蒙古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共计49.8亿元,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突破9亿元,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近1.8亿元。
内蒙古在继续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本科一次性资助4万元;专科一次性资助3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也纳入资助范围。“全年共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3946人,发放资助资金1357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张亚民说。
与此同时,从2017年开始,内蒙古还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试点工作,即自治区在上年对8个集中连片地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包括8个集中连片地区在内的31个国贫旗县的所有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每人每天4元、每年共计800元标准享受营养膳食补助。2018年,我区将抓好各个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回收工作,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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