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新闻发布会,介绍《方案》具体内容并作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正式启动。
《方案》明确,在发电行业(含热电联产)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参与主体是发电行业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其他行业自备电厂。首批纳入碳交易的企业1700余家,排放总量超过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方案》指出,碳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的碳市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今后将分“三步走”推进建设工作:基础建设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模拟运行期——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全面检验市场各要素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强化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深化完善期——在发电行业交易主体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目前,我区共有一百余家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先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完成了2013—201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与核查工作。下一步,我区将完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开展2016—2017年重点排放单位历史数据核算与核查工作,持续开展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做好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分配、账户设立等的工作,切实保障我区顺利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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