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10月1日全区第一次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年报公示率连续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未公示年度报告的、未履行公示信息义务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全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达10.42万户,其中企业2.89万户;与19个部门签订《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与联合惩戒备忘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这些行业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依法限制1.4万名“老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管职务。
据了解,作为自治区启动实施最早、落实到最基层、惠及广大市场主体最全面的改革,商事制度多项改革政策叠加效应明显,有效降低了创业创新的制度性成本,一系列制约企业设立的规定得到松绑减负,我区市场主体迎来新的发展高潮。2017年底,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到186.04万户,比2013年底净增52.7万户,增长39.52%;注册资本(金)4.45万亿元,增加2.68万亿元,增长151.4%。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74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平均每天新登记1008户,其中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风向标,也为经济持续增长夯实了微观基础。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增幅明显,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全区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达588.63万人。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四年来,我区新设立企业的存活率达78.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茂林
编辑: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