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大额支付 系统运行时间的相关要求,中国银行内 蒙古分行积极应对,确保提升对外服务 能力。
一、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起,大额 支付系统实行 5×21 小时运行。开始 受理 业 务 的 时 间 由 每 个 法 定 工 作 日 的 8:30 调 整 为 前 一 日 的 23:30,业 务截止时间由每个法定工作日 17:00 调整为 17:15,清算窗口时间调整为17:15—20:30。
二、中国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
间与人民银行保持一致,大额支付系统 每个法定工作日前一日 (T-1 日)23: 30-24:00 期间处理的业务,均记入该 日(T 日)的账务。
支付系统延时服务后,中国银行内 蒙古分行将秉承“做最好的银行”理念,
持续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努力提升服务 地方经济的能力。 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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