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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 06 月 05 日 星期二   02

内蒙古自治区认定家庭农牧场103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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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内蒙古从今年起开始实施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快农牧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力争到2020年,全区认定的家庭农牧场达到3万个以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年增长10%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到8000个以上,构建起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近年来,内蒙古在发展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文件,经营主体也有了蓬勃发展。到2017年底,全区已认定的家庭农牧场达到10325家,注册登记的合作社8.21万家,全区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1802家,农牧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200多万亩。

为进一步扶持家庭农牧场健康发展,推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服务能力,促进小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全区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对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牧场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进行培训。同时,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土地草原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服务。此外,在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用水、农牧业基础设施、金融信贷、保险保障、营销市场、人才科技等7个方面,内蒙古将进一步明确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具体扶持政策。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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