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包头市充分发挥医疗扶贫救助专项基金作用,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用于医疗扶贫救助工作,使贫困人口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药费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5%,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今年以来,包头市通过医疗救助基金为贫困人口兜底救助9718人次,共支付885万元。在石拐区、固阳县、达茂旗、土右旗四个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了贫困人口住院、慢性病就医购药“一站式”结算窗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5%的医疗费用。同时,在旗县区人社部门设立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及扶贫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协同配合的“一站式” 服务大厅。同时积极落实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今年以来为1916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及补贴24.9万元。 张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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