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7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到,近日,临河区制定出台了《临河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并于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临河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调整是对原临河区卫生有偿服务费的调整和进一步规范。
此外,此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针对低保户、失业下岗人员、特困户等出台相应优惠政策:低保户免收,对失业下岗人员、特困户酌情给予减免;城镇规划区内单位能自行收集和运输至垃圾处理场的,免征收集和运输环节的费用;对实行分类回收、收集的,减收一定比例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环卫代清运等有偿服务费(不含小区保洁费)停止收取;居民暂不征收垃圾处理费。 邬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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