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前三季度,呼和浩特市财政拨付资金11.82亿元,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资金主要用于:孤儿养育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市级配套,便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殡仪馆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项目经费,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社会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医保补差资金,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三民”人员补助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公益岗位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关爱老年人、贫困人光明行项目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元旦春节期间慰问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经费,春节期间慰问企业退休人员经费,欠缴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老旧小区改造农民工工资,城乡医疗救助,呼市残疾人托养康复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等方面。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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