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10月30日,包头市土右旗交管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形迹可疑,随即将该车拦下。车上下来一名女性驾驶员。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员支支吾吾拿不出证件,又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并将该驾驶员带回队里,经公安网查询。
据调查,该名女性驾驶员姓赵,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赵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还说自己家中有五个月大婴儿,恳请公安机关从轻处罚。经办案民警调查,该女子家中确实有五个月大的婴儿,最终对该女子作出罚款2000元,不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李雪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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