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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要闻 “法治体检”为我区民营企业 自治区投入2010万元购买7类公共服务 乌兰牧骑现代剧展现我区生态建设 内蒙古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包头市首个5G试验基站在包钢厂区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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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 年 01 月 15 日 星期二   01

改革开放40年“印记”系列报道之三

“法治体检”为我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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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迪威娜)1月11日,自治区司法厅举行“自治区司法厅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乔欣,副厅长贾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毕力夫表示,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将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主动作为,迅速行动,自治区司法厅成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组织领导。在深入研究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17条,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毕力夫介绍,自治区司法厅通过开展“法治体检”、巩固“法律顾问”制度和创新实现“家庭律师”的形式,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开展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升民营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好矛盾调解和法律援助,加大法律保障力度。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员工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便利。2018年以来,办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921件、请求社会保险待遇类案件588件、工伤类案件332件、其他劳动纠纷类案件1037件。发挥乌兰察布市在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专门建立的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开设“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建立了乌兰察布市律师协会会长为团长的民营企业服务团,为民营企业积极提供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服务500余人。

下一步, 司法厅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将充分运用信息化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商会安装4K智能机顶盒,通过4K智能机顶盒送法入企,为民营企业和员工解答企业用工、工资待遇、工伤、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加强与工商联、妇联、统战部和各种商会、协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要拿出实招,建立对接机制,借助他们的平台,实实在在服务每一个民营企业;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制度。重点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诚信管理办法》两个立法项目的起草、修改、协调、审查工作,确保在制度建设层面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平等地位;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规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此外,推动创新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针对民营企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改进传统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民营企业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活动,组织、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学习宣传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治企。利用“法治乌兰牧骑”扎根基层、覆盖面广的优势,送文化下乡,送法律进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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