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我区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
按照计划,2019年底前,将基本取消全区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全区在籍车辆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
根据《方案》要求,我区将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网点。联合互联网平台,以市场化为原则,积极开展线上发行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行,重点推动银行业统一APP“云闪付”与发行方系统对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云闪付”开展线上发行工作,扩大发行量。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开展ETC安装服务,组织发行机构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所在地发行机构,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加强宣传,引导用户线上办理。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方案》明确,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鼓励安装办理ETC。自2019年7月1日起,对通行我区所有高速公路车辆,ETC客车、货车通行费按9.5折收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车辆均应办理ETC。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保证车辆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大车小标”,确保车辆通行费“应收尽收”。同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推动汽车预置安装,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康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