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政策例行吹风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罗源做主题发布,森林消防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田顺柱,自治区教育厅总督学张喜荣,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训练处处长胡现峰,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处调研员胡学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副处长李冬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罗源介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
长期以来,消防队伍作为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不畏艰险、冲锋在前。据统计,全区消防、森林两支队伍建队以来,因战牺牲的烈士有20人、因公牺牲有44人,消防救援队伍始终视荣誉为生命,始终奋战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已成为我国日常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最重要、最专业、最值得信赖的一支攻坚力量。2019年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2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优待对象为: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离退休消防救援人员。《通知》明确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并在交通、教育、医疗、住房、抚恤、家属优待、旅游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优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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