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鑫
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介绍了《规定》的有关情况,自治区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主任,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斌出席吹风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介绍,《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不分章节,共计三十二条,对铁路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铁路安全管理原则;明确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铁路安全管理责任;明确高速铁路建立“双段长”责任制;明确了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各种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于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主任,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斌介绍,截至2018年底,我区铁路运营总里程超1.4万公里,居全国首位。2015年1月,京包客专线呼和浩特至包头首开时速200公里的动车组列车。2017年8月,京包客专线呼和浩特-乌兰察布段开通时速250公里的动车组列车。2018年12月,通辽至新民北开通运营时速250公里的动车组列车。2019年底,京包客专线将全线开通,北京至呼和浩特旅行时间将由现在的十小时左右压缩至三小时左右。随着自治区高铁时代的来临,确保高铁和旅客运输安全既是政治责任,又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特别是针对高铁安全运行的立法尚属空白。颁布施行《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是自治区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对铁路安全管理作出规定,有利于形成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单位、个人共同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特别是依法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强大合力,为确保自治区铁路运输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对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沿线外部安全环境矛盾和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管控要求。主要是针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挖砂取土、两侧彩钢建筑、防尘网等轻型材料被大风刮上线路,铁路两侧烧荒挡停列车,向铁路排污或者倾倒垃圾,铁路沿线两侧杆塔烟囱等倒伏后侵入铁路,油气、电气等管线、渡槽非法穿越、跨越铁路线路,高速铁路两侧各2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随意破坏铁路防护设施,上跨铁路的公路安全设施缺乏维护,侵占铁路用地、阻碍铁路建设施工、侵占铁路电力保护区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管控规定。通过目标管理、过程管控和结果追责,从制度上保障安全风险可控,消除管理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