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 通讯员刘志超)让扶贫更暖民心,让扶贫更有温度。消除贫困我们责无旁贷,“以购代扶”我们义不容辞。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协调沟通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社会扶贫基金会,联系锦和大厦、高仕第酒店、萬浩酒店,赴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开展具体帮扶,收购当地农户滞销南瓜,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了解到南瓜滞销情况后,迅速做出帮扶促销安排,指定专人落实具体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会长邢宝玉,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健等参加活动。
李健转达了李琪林检察长对当地农产品滞销的关心关注,还与察右中旗旗长、扶贫办主任等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锦和大厦、高仕第酒店、萬浩酒店3家企业慷慨解囊,收购当地滞销南瓜157吨,并将其中的30吨捐赠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环卫工人。
邢宝玉讲到,察右中旗作为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帮扶点、联系点,帮助做好扶贫工作既是检察院的责任也是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社会扶贫基金会的责任,本次活动由自治区检察院牵头,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解决了一部分滞销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继续采取有效办法,推动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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