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9日下午举行的“内蒙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目前,全区农牧业基础条件明显改善。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867万亩,占基本农田的4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到2755万亩,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森林草原生态状况持续好转。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22.1%,较第八次清查结果提高1.07个百分点;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44%,较2012年提高4个百分点。
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学习强国”、“学习讲堂”、“草原学习轻骑兵”等阵地和队伍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乡村百姓家”。苏木乡镇文化站和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电网络入户、“鸿雁图书悦读”等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乡村治理建设卓有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民自治、德治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牧区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农牧民收入稳步提升。2018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03元,2019年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内蒙古自治区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全区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157万人下降至2019年底1.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1.7%下降到0.11%。
据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李秉荣介绍,下一步,自治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