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迪威娜)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自4月13日至7月21日,内蒙古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记者了解到,“百日行动”主要举措有严厉打击高速重点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旅游客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普通货运车辆、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着力加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周末、大流量、恶劣天气、重要节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对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有涉嫌犯罪的要深挖犯罪线索,主动出击、靠前侦查、严厉打击管理方的违法行为。对于营运车辆,加大行驶记录仪的检查力度,从而打击未安装或不按标准安装、不按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的违法行为,以及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法停车、故意干扰、遮蔽、破坏卫星信号或伪造、删除数据的违法行为,检查期间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移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继续开展道路隐患“清零”行动,压实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排查、动态排查,力争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存在隐患的,函告、走访、协商经营管理单位,督促其定人、定时、定责治理,必要时上报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对短期不能治理的,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与此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与警示曝光,各支队广泛宣传开展“百日行动”情况和整治战果,持续提示“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加强应急处置九字“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宣传力度;鼓励和发动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加强典型案例搜集,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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