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百姓财富的逐步积累,公众对贵金属投资交易的需求快速增加,黄金因兼具商品和金融两种属性,可发挥收藏、保值、避险、投资等多种功能而广受投资者青睐。
但部分投资者对这类产品认识不够、投资经验不足,缺乏对正规交易渠道的了解,易受各种非法交易活动迷惑而上当受骗。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投资者的这一弱点,假借设立交易所之名开立非法交易平台,通过提供高杠杆、操作贵金属价格、控制开平仓交易、禁止出入金等手段让投资者亏损。甚至有部分投资公司携款潜逃,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扰乱黄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以2014年底爆发的“某平台”维权案为例。“某平台”是一家成立于 2010 年,注册地为一地中海岛国的零售杠杆交易商,通过应用软件或网页为境外和国内的个人客户提供贵金属、商品、股票及外汇保证金交易服务。为吸引客户,该平台采取“赠金”营销模式,即客户入金(缴纳保证金)后获赠一定资金用于交易,同时承诺按一定比例抵消客户交易亏损。此举使其快速成为外汇交易商中一飞冲天的新秀明星,2014 年年初,其月零售额一度超过 3000 亿美金,直到 2014 年 11 月,部分客户开始发现账户提现(出金)困难,随后彻底无法提现。
国内仅在一个“‘某平台’出金维权群”中,就有三百多名客户反映账户提现功能被关停,被截留的个人账户余额已经超过1亿人民币。2017年法院公开审理“某平台”一案,起诉该平台两名中国高管使用非法平台故意欺诈投资者。但由于被告仅为“某平台”雇员,并不是案件策划者,考虑从属和执行的地位,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罚,而且此类公司在境外获批,未纳入国内法律框架下,因此投资者在国内很难主张权益。
“某平台”维权案仅是众多非法平台交易的一个侧影,由于缺乏可靠的制度、法规保护,参与其中的投资者面临着巨大的信用风险。
为引导投资者有效甄别非法交易平台,选择正规交易平台稳健理性的投资,保护投资者利益,特总结非法交易平台的几种形式:
1. 境外机构在境内的代理公司
这类公司通常使用香港或伦敦现货黄金交易市场会员单位在境内的代理公司身份,如“某国(香港)**代表处”或“**投资咨询公司”等,其要求投资者将交易保证金兑换成美元后,汇至指定境外银行账户从事黄金交易,交易杠杆通常为100倍甚至高达400倍。这类公司在境内属于非法经营公司,其境外机构多为皮包公司,通过租用外部服务器与应用软件的方式做交易或持有头寸。
2.打着香港、伦敦等黄金交易市场会员驻内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旗号的境内注册公司
这类公司要求投资者将资金以美元或人民币形式汇入境内指定的账户(有的甚至是私人账户)。其向客户提供的交易软件系统实质上并没有和正规国际黄金市场交易系统对接,只是虚拟行情系统,交易实质是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对赌。交易过程中往往对客户提出代理操盘要求,或指导客户频繁操作,或通过中断网络服务器和延时报盘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下单成交,使客户蒙受亏损。
3.自设交易平台开展非法黄金网上交易的境内公司
此类公司多以实物黄金销售为名,自己开发交易软件,并制作一套交易规则,以做市商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黄金交易。一是通过收取点差来获利;二是坐庄与客户对赌;三是操控黄金交割;四是骗取客户账户名和密码代为操作,并承诺盈利。一旦出现问题,公司就把责任和经济损失推给客户,自己卷钱潜逃。
4.以境内贵金属交易所会员或会员代理商身份,从事非法黄金交易的境内公司
这类公司一是向客户推荐以伦敦金为标的的外盘电子交易;二是代理客户从事黄金理财业务,要求客户将资金全权委托公司进行黄金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固定收益,或者与客户按照一定比例分享投资理财收益。
非法交易平台招揽客源主要有四种手段——
发展代理商
目前各类非法黄金交易公司揽客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发展分公司或代理商,由分公司或代理商帮其寻找客源。
电话营销
获取客户电话号码后,雇用专人进行撒网式的电话营销,以提供专业老师指导或承诺高收益为诱饵,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
招聘操盘
对应聘者进行短暂炒金培训后,提出如果应聘者连续几个月内每月盈利一定的百分比,就可以成为正式员工,应聘者为了得到工作机会,会自己出钱进行投资,但通常情况下其不可能连续数月盈利,以致上当受骗。
网络广告、聊天
在知名网站插播广告、论坛发帖、QQ群聊天等形式,吸引投资者注意力,引诱客户上当受骗。
为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黄金市场及黄金衍生品交易监管职责的意见》《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项通知。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明确规定,国内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其他任何地方设立的交易所或交易平台不得开办新的黄金交易代理业务。个人投资者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只能通过金融类会员(如取得代理个人会员资质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等)买卖黄金现货及延期产品,期货投资只能通过依法设立的期货经纪公司及分支机构进行。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机构已批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代客贵金属类交易业务,个人投资者可通过获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黄金类交易和投资黄金类产品。
除了选择正规投资交易渠道,远离黄金非法交易平台外,个人投资者在投资黄金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多了解学习黄金基本背景知识,不盲目冲动进行投资;2.始终保持理性的投资心态,稳健实现资产增长,不要抱有一夜暴富的幻想;3.根据个人风险偏好与风险承受水平,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并树立资金安全意识,不轻信汇款或告知交易密码。
来源:中国银行微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