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迪威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主题为内蒙古自治区2020-2021年度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贾鹏介绍,目前,内蒙古已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购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进一步减少残疾人因意外伤害致贫、返贫的发生,内蒙古推动残疾人意外保险项目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有效衔接,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持证残疾人。
2020年,内蒙古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人员范围由往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至0—59周岁全体持证残疾人。“这样就与60周岁以上残疾人纳入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保障互为补充,实现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贾鹏说。
记者了解到,2020年,自治区投入700万元为全区43.7万名0-59周岁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持有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59周岁残疾人。各盟市、旗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基础上,适当提高60周岁以上老年残疾人参保额度。保险金额为意外身故和因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的赔付3.5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赔付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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