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商务·流通
第4版:商务·流通 PDF原版PDF原版
pdf阅读器免费下载 版面导航
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 年 01 月 05 日 星期二   04

内蒙古列出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作者:

本报讯(记者 迪威娜)2020年12月29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近期,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实施办法》)。

据了解,《责任清单》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二部分为6个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三部分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3个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四部分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等28个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五部分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六部分为6家中央驻区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在2015年印发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新修订的《责任清单》增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大相关部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责任,涵盖了各级党委、政府和45个部门在行政决策、行业管理、监管执法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加符合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三定”方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责任清单》的印发实施,进一步厘清了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有效避免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现象出现,确保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方向,有利于推动形成条块分明、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生态环境工作新格局,对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共九章四十六条。重点规定了几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督察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定了督察形式和方法,规范了督察整改和报告要求,确定了督察结果运用和信息公开;强调了督察纪律和责任。

《实施办法》的印发,进一步彰显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落实《实施办法》,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会进一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共有1个盟市(兴安盟)、6个旗县市区(新城区、鄂托克前旗、阿尔山市、根河市、乌兰浩特市、康巴什区)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荣誉称号;有4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分别为杭锦旗库布齐沙漠亿利生态示范区、阿尔山市、科右中旗、巴彦淖尔市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内蒙古将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指导地方开展好示范创建工作,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和转化模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

编辑:超级管理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