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12567起,侦办刑事案件1316起。
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冯虎现场介绍了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在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方面。全年查处涉林案件12229起,其中刑事案件1139起,收缴林木蓄积1504立方米,涉案林地2.8万亩,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871人,涉案价值5.2亿元。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破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涉案林地面积739亩。通辽市森林公安严惩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起重特大滥伐林木案件,收缴林木蓄积817立方米。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以保护森林草原野生药用植物为重点,打击盗挖、收购野生药用植物违法犯罪,共收缴野生植物1.3万余公斤。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密切警种配合、提升打击力度等手段,严守乱捕滥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终端消费四道防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四类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338 起,其中刑事案件177起,收缴野生动物 5899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856件,收缴象牙制品6.5 公斤,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416 人。2020年,警民联手救助、放生野生动物1886余头(只)。
在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方面。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紧盯“全国两会”“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启动高等级勤务,加大对林区牧区重要卡口、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林区社会秩序持续安全稳定。2020年,各地共查办涉火案件3161起,行政处罚2819人次,治安拘留209人,破获失火刑事案件11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8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