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聚焦企业和群众诉求,分别从全流程优化诉讼服务、强化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突出加强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权益保护、注重基础机制建设和机制协调配套、注重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措施落实等方面,对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要求,为自治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措施》包括加强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保护、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确保困难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渠道畅通、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协调完善破产配套制度、严厉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加大拖欠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力度等内容。
据《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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