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 。
据介绍,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纲要》,2021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对未来30年自治区综合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是交通强区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是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 《实施方案》聚焦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难点和重点,明确阶段目标,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按期实现全面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总体要求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高质量交通强区。具体概括为“三阶段发展目标、十大任务体系、三项保障措施”。
三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基本形成。实现首府至盟市、相邻盟市之间高速公路互通,重点口岸高速公路联通,主要高速铁路通道基本形成,普速铁路网不断完善,航空网络广泛覆盖,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建制村“村村通快递”;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基本建成,综合交通网络总规模达到30万公里;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
十大任务体系:构建立体互联、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到2035年,“四横十二纵”综合运输通道全面建成,规模达到5.2万公里;构建衔接顺畅、转换高效的交通枢纽体系,重点打造呼和浩特、包头、通辽3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满洲里、二连浩特、呼和浩特3个陆港空港口岸枢纽,依托呼和浩特位于至美欧国际航路的区位优势,打造向北开放的门户型国际枢纽机场,形成京津冀及东部地区与西北地区高效联系的综合交通枢纽,向北辐射俄蒙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甘其毛都、策克、珠恩嘎达布其、满都拉等陆路口岸枢纽建设;构建优质多元、便捷舒适的客运服务体系,打造沿黄“几”字湾、环京津冀千里草原、乌阿海满旅游环线,推动交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构建特色专业、经济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通辽、赤峰、乌兰察布等城市与内陆城市的中欧班列合作,加快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中欧班列货运集结中心建设,打造乌兰察布至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构建生态优先、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体系,按主体功能定位优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强化生态环保设计,避让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构建先进智能、系统集成的智慧交通体系;构建完善可靠、安全便捷的平安交通体系;构建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科学规范的交通治理体系;打造精良专业、创新奉献的交通人才队伍。
三项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提出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交通强区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内蒙古交通厅将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工作,推动建立交通强区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交通强区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加快推动交通强区建设,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