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随着天气渐暖,共享单车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但随着投放量的陡增,随意停放占用机动车道、人行便道、盲道以及绿地等公共场地等现象凸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给交通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切实做好呼和浩特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管理,自2021年3月起,呼市城管监察一支队召集哈啰、青桔、美团、小遛、喵走五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巡查中发现的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共享单车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运营企业,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规定,启动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依法查处。
截止到目前,已对全市范围内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五家共享单车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8万元。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已将全部行政处罚案卷信息上传至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4月10日,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议议定市区共享单车总量控制由23万辆调减为16.1万辆,其中单车10.5万辆,电单车5.6万辆。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交通出行秩序,呼和浩特市将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加强管理,根据市四区城管局形成的重点车位停放限量表,对各企业建立的运维人员10分钟到位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记录备案,推动共享单车企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支队和城管监察一支队将共同协商起草和发布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进行整治,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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