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8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20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情况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服务满意度得分79.10,超过全国总体满意度0.10分,连续三年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满意度分值持续提升,较2018年、2019年分别提升4.82、0.19分。
据了解,2020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对象是全国31个省(区、市)110个城市,监测范围是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12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共设置68项具体指标。我区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3个城市被列为监测城市。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为79.00分,连续3年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浙江、北京、重庆等22个省(区、市)公共服务满意度同比得到提升,内蒙古提升幅度位列第13位。
全国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达到“满意”区间(80至100分)的城市共有48个,占比43.6%。其余62个城市均在“比较满意”区间(70至80分),通辽市(79.22分)、呼和浩特市(79.10分)、乌兰察布市(78.98分)均在其中。在110个城市中,我区3个被监测城市的排名分别是56、58、61,其中通辽市和呼和浩特市满意度得分高于全国总体满意度(79.00分)。呼和浩特市满意度较2018年和2019年分别提升4.53分和0.6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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