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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要闻 内蒙古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炎炎夏日送清凉 居然之家投诉占比 超20%被约谈 39家企业  取得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 7月份煤炭价格涨幅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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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 年 08 月 18 日 星期三   01

内蒙古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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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鑫) 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主旨是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住房品质和人居环境、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揭新民介绍,《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5%;各盟市应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应用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10%。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不断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断深入;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其中,重点任务方面结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兼顾需求和可能,提出了我区在“十四五”期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8项重点任务。例如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重点任务的确定充分结合当前国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趋势和自治区的工作实际,对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方向提供了政策指引。

同时,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健立从立项、规划、用地、设计、审图、施工、检测、验收、评价等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开发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继续落实税费减免和评优创先政策,引导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强化责任考核,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确保目标任务落实。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盟市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工作;建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强化责任意识,有序开展监督检查;做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宣传推广活动,要密切关注国家和自治区对建设领域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要求,加强培训宣传,营造积极推进、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自治区推进节能减排做出新贡献;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政策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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