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商务·流通 内蒙古牛肉产量全国“夺冠” 赤峰松山区调研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 政企合作促发展 巴彦淖尔召开优质农产进京、 进大湾区动员座谈会 部门协同送政策 凝心聚力稳外资 呼和浩特市重点整治房地产 虚假营销宣传和违法广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 第17次专题会议 问题奶茶、火锅等被曝光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全面排查同品牌所有门店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最高奖励100万元 乌海市调研片碱铁海联运项目 并指导国际陆港疫情防控工作

第4版:商务·流通 PDF原版PDF原版
下一版
pdf阅读器免费下载 版面导航
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 年 08 月 24 日 星期二   04

呼和浩特市重点整治房地产 虚假营销宣传和违法广告

作者:

本报讯(记者 迪威娜 通讯员 李瑞铁 孟雅楠)8月19日,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营销行为,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房地产销售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据介绍,本次行动将对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广告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房地产营销宣传和发布房地产广告,规范营销行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重点整治房地产虚假营销宣传和违法广告。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营销宣传和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重点查处学区房、含有融资或变相融资内容、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以及使用绝对化用语和含有导向性内容等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

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组织开展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查处虚假打折、价外加价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监管。依法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等各类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开发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确保整治提升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公安等部门沟通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通过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对发现的违法线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查处理,曝光典型案例;涉及违法广告的,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全链条进行核查处置;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房地产企业和广告经营者依法营销意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编辑:超级管理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