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今年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计划投入4000多万元保费补贴资金,在8个盟(市)13个旗(县)开展草原保险试点,试点区域草原面积达3797.88万亩。
据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区域涵盖温性草甸草原、温性典型草原和温性荒漠化草原等3个草原类型,保险责任为旱灾、火灾、病虫鼠害和沙尘暴灾害。初步确定草原保险试点时间为3年,之后将稳步推广,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草原保险在全区落地。
此次草原保险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投保主体的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兼顾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经营稳定,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为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保险保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力争实现生态向好、草原得到保护、牧民得到实惠。
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2020年底已协调有条件的旗(县)和保险机构先行先试。2020年10月,首个财政保费补贴型天然草原保险试点项目落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该旗获各琦苏木巴拉乌拉嘎查70余户牧民的100多万亩草原得到草原旱灾、火灾、病虫鼠害、沙尘暴等风险保障服务。据《农民日报》
编辑: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