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丰)9月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共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退役军人实现更加稳定高质量就业,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凤喜,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姜爱军,出席签约仪式,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庆禄主持,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二级巡视员智玉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张琛琛,内蒙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会长赵晓峰,以及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自治区工商联相关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退役军人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协议要求,双方在各项合作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围绕落实惠企政策、实施助企措施、畅通招聘渠道、优化就业服务等方面建立信息对接机制,推动实现民营企业招聘信息与退役军人求职信息精准匹配。同时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面临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惠企助民政策;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联合宣传解读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让更多民营企业和退役军人熟悉掌握优惠政策。
协议要求,双方要持续引导民营企业和行业商会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科学扩大退役军人就业岗位供给,促进退役军人到相关行业领域就业创业。积极挖掘在民营企业就业的退役军人先进人物、民营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典型做法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签约仪式结束后,有关人员参观了内蒙古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并观看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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