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晓迪)今年以来,为保障首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公信力,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开门维权+普法宣传+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诉求,使消费者纠纷处置在企业,化解在源头,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共治共享的成果,推动呼和浩特向“宜居、宜业、宜学、宜养、宜游”的五宜城市迈进。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原消协系统、12315平台、接诉即办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32.44万元。其中原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3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46万;依托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9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92.98万元。接诉即办共处理完成13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元。
随着百姓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从实物消费、服务消费,到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的消费,都在持续攀升,但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问题也层出不穷。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构建“一会两站”“四个平台”“五进”,盘活基层治理“一盘棋”。2021年重新核对统计了基层消费维权分会和投诉站,全呼市目前共设立消费者维权分会37个,消费投诉站点134个。覆盖面在辖区内已达到100%。 继续加大12315“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规范化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覆盖率。现已完成审核的“消费维权服务站”114个,实现了市场、商场、超市、企业、3A景区等消费密集区站点100%全覆盖,方便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其中市场已建站36个,商场已建站34个,超市已建站23个。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完善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经营者自律体系,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谐意识,方便消费纠纷及时化解,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担当消费领域瞭望者的使命,从一年一次的主题宣传活动,到月月“3·15”,从打假曝光,维护百姓消费安全,到关注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始终守护在消费者身边。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运用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宣传。线上包括现场直播和多媒介宣传,发布2020年呼和浩特市消费维权九大典型案例,涉及母婴护理、消费贷款、家装定制、装饰装潢、房屋售卖等领域消费纠纷问题;线下包括围绕“五进”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因地制宜,设置44个“五进”宣传站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现场接待各类咨询2万余件,受理投诉380余件,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设置拱门及悬挂条幅120余个、宣传展板152余个,鼓励消费者举报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全局深入推进“月月3·15”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并指导基层消费者权益分会分别在商场、景区、企业、社区等领域开展“月月3·15”活动,受到消费者的进一步认可。
畅通渠道,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有效激发消费“活跃度”。一方面,推动多元调解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开展市场主体抽样调查,抽样涵盖522家个体户、企业,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了解和掌握了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状况,为服务国家宏观决策提供支持。同时,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内蒙古市场发展促进会开展一年一度“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推荐公告工作,通过申报、审核、筛选、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实地考察、公示、公告环节,2021年呼和浩特市12款产品评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获得荣誉的企业颁发牌匾,鼓励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建立在一个个细节之上。唯有一切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实事求是处理好群众关切的细节问题,才能赢得群众的掌声。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畅通渠道,充分运用监管“工具箱”,着力打好维权“组合拳”,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