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丰
光听着就感觉很离谱,明明老人使用着“老年机”,也只是开通了8元/月的资费套餐,竟欠下了1000多元上网流量费;明明办理18元/月的套餐,营业厅却要求消费者预存100元话费……无奈之下该女士拨打了12315向内蒙古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求助。
经过协调,该通讯运营商免除了1000多元的上网流量费,退还了之前交的200元话费。
根据消费调查结果,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的方式对三大通讯运营商的服务进行了明察暗访。结果显示,运营商的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5月12日,内蒙古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简称:三大通讯运营商)进行了约谈。“这仅是内蒙古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为了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的一个缩影。5月份,内蒙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6944件,同比减少5.74%,环比增长7.99%。其中,咨询15254件,占总量的56.61%;投诉9540件,占总量的35.41%;举报2150件,占总量的7.98%。
近年来,内蒙古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着眼未来,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承担起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职能,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健全工作制度,让消费维权工作有机构、有任务、有抓手,加强维权、执法联动,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内蒙古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放在首位,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办的事办好办实,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所以办实事就要真正的走向基层,了解民生,把工作落到实处。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通过举办消费维权进社区、消费体察等活动,与老百姓拉近了距离,也了解到生活中消费维权存在的一些问题,听取了老百姓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进行梳理统计,为群众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未来,该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为人民办实事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希望通过12351这条热线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