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8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构建市域智能化服务平台,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2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在呼和浩特市开展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试点行动,要求呼和浩特市2022、2023年共建成地上公共充电桩10000个。
呼和浩特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依据专项规划、按照统建统管、自建统管和自建自管相结合的建设运营模式,按不同类别、不同区域分批招标,鼓励市场多元参与建设。根据规划,既有居民区建设3300个公共充电桩;现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超、文体馆以及交通枢纽、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停车场共建设2850个公共充电桩;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地上停车场建设2950个公共充电桩;和林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开发区建设900个公共充电桩。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接入呼和浩特市统一运营管理平台后方可投入运营。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现有充电桩1566个,其中公共充电桩870个。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共计约1.4万辆,其中私人乘用车占比38.1%,物流车辆占比33.52%,公交客运车占比19.27%,其他为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工程特种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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