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丰
内蒙古工商联非公中心紧紧围绕 “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将商会调解工作作为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借鉴“枫桥经验”,努力打造商会调解工作新机制,夯实基层法律服务能力,为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拓宽商会调解渠道
近年来,自治区工商联先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与内蒙古高院联合举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结对共建,送法进商会”党日活动、案情分析会、征求意见会等。
与内蒙古高院联合印发《进一步深化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构建“惠企”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措施意见。
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与内蒙古法学会开展“一十百千”法律服务活动,组织10家律师事务所, 进入100家商会,为1000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些活动的有效开展,大大拓宽了服务范围,畅通了调解渠道。
扩大商会调解影响力
扩大覆盖面,让商会调解工作发生更大的影响力,我们与自治区司法厅共同召开全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大会,指导支持45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在司法厅备案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员队伍建设,对全区符合条件的13家商会设立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并在自治区工商联进行了备案登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包括全区优秀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优秀商会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通过多种传播平台广泛开展宣传。
推进调解组织规范运行
与司法厅、律师协会建立“万会联万所”工作机制,共同召开了座谈会,议定5项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具体措施;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多次开展案情分析会,并联合组成商事调解小组进行实地了解情况并开展商事调解;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工作规范(试行)》等方案,对设立商会调解组织的程序和工作流程做出了具体规范。
通过这些工作,打造一批能力强的调解员队伍,先后举办了6期调解员培训班,邀请知名调解专家为培训班授课,为提升调解质量奠定了基础。
确保商会调解取得成效
在具体运行中,推动商事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以“商会调解+司法确认”健全商事纠纷化解全链条集成、一站式解纷模式实现了法院调解平台和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区入驻商会调解服务平台的调解组织81家,调解员163名,线上调解成功案件409件。线下自主接收和法院指派案件千余件。
目前,全区已开通涉企纠纷“绿色直通车”,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依托诉讼服务线上平台,全面推行涉企民商事案件线上调解等智能化诉讼服务,推动商事调解案件全面落实落地,整个商事调解工作实现科学规范运行,为民营企业营造出暖心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