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兴安盟商务局传来消息,1-7月,兴安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8.5亿元,同比增长2.7%,增速分别快于全国(-0.2%)和全区(0.4%)2.9和2.3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区各盟市中居第3位,蒙东地区第1位,市场销售持续回升、总体平稳。
1-7月份,兴安盟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34.7亿元,同比增长12.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9.2%;限额以下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53.8亿元,同比下降2.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0.8%。
惠民行动作用明显,城区市场支撑有力。今年以来,兴安盟聚焦成品油、汽车、家电、餐饮、商超等重点领域持续发放“乐购兴安·助商惠民”消费券,点燃了该盟特别是城镇消费市场热情,起到了积极的撬动、拉动作用。1-7月份,限额以上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7%;限额以上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4.5%,城镇地区增幅快于乡村地区17.2个百分点,为兴安盟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点商品增势较好,基本生活消费稳定。 1-7月份,石油类商品受价格总体回升及促销优惠活动等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7.4%,拉动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5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30.5%。
下一步,兴安盟将继续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巩固消费品市场稳定恢复的基础,牢牢把握恢复向好势头,加快推进促销费政策落细落实落地,抓住政策释放的关键期,最大限度用好用足政策红利,持续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有效释放消费潜力,确保兴安盟消费品市场始终保持稳中加固、持续向好态势。
来源:兴安盟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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