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 通讯员 马慧)2022年以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强化自治区市场利率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专项再贷款等低成本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和个人住房贷款成本,2022年前10个月,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向实体经济和住房贷款客户让利近54亿元。
加强利率自律管理,维护存款市场秩序。组织召开内蒙古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会议,充分发挥市场利率自律机制的自律管理作用。指导辖内成立盟市级利率自律机制,加强利率自律管理,目前有11个盟市成立市场利率自律机制。联合内蒙古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切实做好金融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协议存款、规范营销宣传和营销行为等多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稳定金融机构负债成本。2022年前10个月,全区定期存款发生额加权平均利率2.44%,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负债成本。
落实好LPR改革要求,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运用LPR定价,加快建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机制,并将LPR内嵌入FTP之中,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释放LPR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促进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2022年前10个月,全区新发放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7%,同比下降0.66个百分点,累计向实体经济让利约51.95亿元。
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好央行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多种低成本的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结构引导作用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双重功效。2022年前10个月,全区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88%,同比下降0.81个百分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贷款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节约利息支出1.03亿元。前9个月,全区新发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74%、3.28%、4.51%、3.46%,为企业节约利息支出约0.44亿元。
加强窗口指导,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符合条件的城市下调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2022年前10个月,全区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5%,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累计向住房贷款客户让利约1.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