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下午,自治区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梁淑琴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梁淑琴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其他会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党组《关于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梁淑琴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做到常学常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的水平。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党组联合印发的《关于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作为2023年一项重点工作,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从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工作保障三个方面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守正创新,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会领导班子成员和一、二级巡视员,机关各部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学习。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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