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鑫
兴安岭高,呼伦水长。北疆翠屏,呼伦贝尔。作为全国生态主体功能区和典型的生态大市,保护好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更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需要。
呼伦贝尔市地处祖国北疆,自然资源丰富,境内河湖众多,丰富的水资源与森林、草原一起构成了中国规模最大、最为完整的生态系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致力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已成为呼伦贝尔人的共识。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河湖长制工作始终以构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助力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有序推行河湖长工作。
2022年呼伦贝尔市各级河湖长及各级河长办在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河长办的部署和要求,聚心凝力,着力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有效提升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全面完成了本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任务。
去年,呼伦贝尔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市级各河长湖长带头履职,全年各级河湖长及河长办累计巡河巡湖2.6万余人次,其中,市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57人次。组织开展4轮暗访,涉及11个旗市区、50余条河流,印发整治“四乱”问题通报16份,围绕污水超标排放、采砂管理等问题发出提醒函3次。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组织河湖管理保护“春季”“秋季”行动及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59处,已全部整改销号。
全年累计派出清理排查人员2700余人次,清理各类垃圾8700余吨,拆除违建19处共4567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5公里,清理非法砂石量4000立方米。认定碍洪突出问题5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区期间,累计接收涉河湖信访案件1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向社会公告。
正是经过多年的生态修复与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构成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
守护绿水青山,让呼伦贝尔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持续强化“河长制+司法”模式落实,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护河法官”“河湖长+警长”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通过全覆盖式暗访及联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全年公安机关处理涉河湖案件19起、涉案犯罪嫌疑人32人,检察机关办理涉河湖案件线索7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8件。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向相关责任部门转办处理问题的函件13个。采砂管理“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面向市场、加强监管”四个机制初步建立,呼伦贝尔市河道采砂乱象得到根本性转变。充分发挥跨省市流域治理保护协调合作机制作用,与齐齐哈尔、大兴安岭地区涉河湖问题协办、流域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不断深化,推动省际界河涉河湖问题处理解决,形成了共抓大保护,共促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势态。
与此同时,呼伦贝尔市强化多措并举,推动生态修复。年度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805平方公里,现已超额完成。加大湿地保护力度,通过多种手段有效遏制湿地内乱采、乱倒、乱排、乱建、乱占等问题。持续加强呼伦湖等重点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呼伦贝尔市第一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亲自批示调度,全力组织实施“十四五”呼伦湖保护治理项目,现已完成全部年度建设任务。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的渴望,更是人们对生态环境不懈的追求。
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治理,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着力构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