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金融办会同包头市金融系统,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奋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的包头答卷,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定不移推动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两新”项目建设,全力实施好金融领域“五个提升”专项行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包头市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存量贷款10月份当月利息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包头市金融支持提升供给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八条政策措施》《关于金融支持包头市“世界绿色硅都”建设的指导意见》《包头市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包头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23-2025》等政策措施,鼓励银行适度展期、降息、调整还款计划,助推包头市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2023年2月末,包头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729.19亿元,同比增长8.19%;各项贷款余额2782.95亿元,同比增长9.94%。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8.56亿元,同比增长24.10%。包头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37.90亿元,同比增长14.06%。包头市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15%,处全区最低水平。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0.8%左右,切实缓解市场主体和居民的资金压力。
来源:包头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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