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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 年 04 月 25 日 星期二   04

做实“公正与效率”,为民营经济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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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做实“公正与效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稳预期司法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采取八种审查措施,建立稳定可预期的司法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机制》提出,全区法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给予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以宽松、稳定、可预期的司法政策,让在内蒙古投资兴业的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障,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在《机制》提出的八种审查措施中,建立涉企和企业家犯罪案件“冤错性”审查机制,秉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坚持罪刑法定,严格落实涉企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建立涉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规定自受案之日起先行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无羁押必要或犯罪情节轻微,采用非羁押方式对社会稳定无重大不良影响、有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鼓励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建立涉民营企业财产查扣冻“适当性”审查机制,规定自受案之日起先行进行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适当性审查,牢固树立对涉企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办案理念。同时,建立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到位性”审查机制,对长期未执结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强化执行措施,提高到位率,规范涉民营企业终本案件办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机制》同时提出,建立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对地区经济“影响性”审查机制、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优化性”审查机制、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审执“效率性”审查机制和涉案民营企业“合规性”整改审查机制,分别就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保护债权人和破产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审执改革、引导涉案民营企业进行合规改革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又讯 近日,自治区法学会和自治区工商联联合成立内蒙古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宝音图说,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近年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自身“联”的优势,与自治区公、检、法、司部门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律维权、万所联万会和商会调解工作。此次成立内蒙古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是民营、经济、法治三方面的组合创新,既是法学研究领域的重要举措,也是营造内蒙古民营经济良好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对于贯彻落实上级法学会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繁荣法治研究和服务法治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内蒙古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积极研究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新服务企业载体,反映企业呼声诉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相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帮助广大民营企业家坚定发展信心,实现更好发展。自治区工商联将不遗余力地支持内蒙古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助推自治区法治事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内蒙古民营企业法律研究会作为以民营经济为专门研究对象的法学研究会,由自治区法学会和自治区工商联联合成立,旨在联系和组织法学专家,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的学术探讨,从所有权角度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会议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成员,选举出理事38位,副秘书长2位,秘书长1位,副会长9位,会长1位。新当选会长——内蒙古红泽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曹萍代表研究会作表态发言,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行部署,表示要大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服务研究活动,推进“送法进企”,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稳步高效发展。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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