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内蒙古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在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
在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方面,出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八条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现场会,总结提炼区域服务中心模式、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模式、合作社联合服务模式、专项服务模式4种模式,推广社会化服务10个典型案例,在5个旗县、20个乡镇、100个村开展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示范行动。鼓励支持服务组织拓宽服务领域,由耕种防收产中服务向产前、产后拓展延伸,最大程度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支持整乡、整村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广农资统购和耕、种、管、收、储、售等全程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化服务规模,年内再增加服务面积300万亩,达到2400万亩,服务组织达到1.7万个。
在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方面,引进中化集团等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出台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意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集中经营。建立扶持合作社发展项目库,评定100个“五星级”典型合作社,新评定300个自治区级合作社示范社,全区示范社达到6100个。
在发展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方面,年内全区50%的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选择57个基础条件较好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创新发展试点,探索农民合作社“三变”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农牧民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全区试点推广“统种共养共富”模式,推动土地集中经营、牲畜集中饲养,促进合作经营向共治共富转变,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牧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