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农村牧区食品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确保农村牧区食品安全。
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砖茶、地方特色食品、节令食品等农村牧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面向农村牧区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及生产经营主体,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和旅游景点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等为重点主体,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全面梳理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督促生产经营者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将生产经营者风险隐患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强化重点监管、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消除风险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全面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场所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分区布局是否合理避免交叉污染,食品与非食品是否分区存放,是否有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是否合法合规,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依法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隐患清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交易市场等主体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否依法落实入场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控制、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检验检测、批发销售记录等食品安全要求。
坚持边排查整治边规范提升,在巩固已建立的农村牧区规范化食品经营店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城乡接合部每年至少建立1个规范化经营店,逐步达到全面规范的目标。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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