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丰
人们的幸福感强不强,从农村老年人的“获得”上看得最直接。
近年来,内蒙古聚焦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探索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招良策,破解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难题,取得“实打实”的成效。
内蒙古将“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5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00个,对200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进行拓展提升”纳入内蒙古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通过健全制度、细化任务、强化调度、奖补资金等务实举措,全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自古以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就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是关系社会稳定、家庭幸福的大事。
为此,内蒙古持续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问题。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政策措施》《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引》《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营指引》“1+3”政策包,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布局,通过发展多种形式互助养老服务、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拓展延伸服务功能和半径等具体措施,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内蒙古因地制宜,构建与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人需求相匹配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实制度和机制保障。
数据显示,内蒙古2023年已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15个,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上年提高36.3个百分点;已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含幸福院)4910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便利度可及度大幅提升。
纵观内蒙古养老事业,聚焦典型经验成了时下的一个亮点。乌兰察布市实施“三改三修”建中心(站)、“五化同步”强服务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发挥了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笃行为老之事,让每一个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面向未来,内蒙古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坚持补短板、强保障、提质效,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升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功能,让“老有所养”的幸福指数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