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之城”乌兰察布在打造“开放高地”的进程中,获批建设中欧班列集散中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乌兰察布市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发展思路、功能定位,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对外合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打造内蒙古中欧班列品牌。
地处内蒙古中部的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东进西出的“桥头堡”、北开南联的“交汇点”,成功入选首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是全国唯一的中欧班列非省会节点城市,正成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门户、中欧班列中部通道的枢纽咽喉。数据显示,自2016年首次开行中欧班列以来,乌兰察布市累计出入境中欧班列727列,累计货值13.85亿美元。目前,已培育开行中欧(亚)班列线路21条,常态化运营8条线路、通行沿线8个国家、18个城市,形成稳定的面向中欧、中亚各国的国际物流通道。
《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获批,将加速乌兰察布市对外开放的进程。乌兰察布也将为内蒙古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推动内蒙古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根据规划,到2025年初步建成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基本实现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班列运营组织中心的功能,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进出口贸易额将达到10亿元,带动投资5千万元以上20家加工企业落地。到2030年基本建成中欧班列中部通道集结中心,国际班列到发列数超过1000列/年,成为全国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网络的重要组成和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成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区域经济增长极。(郝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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