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惠企财政资金兑付难问题,助力内蒙古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见效,我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惠企资金直达企业管理方式、实施范围、职责分工、申报流程、资金支付、资金监管等予以明确。
《办法》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惠企专项资金调整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列支,依托自治区级项目库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互联互通优势,实现惠企项目资金从项目申报和审核到项目入库、预算编制、资金兑付等的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预算指标下达后,自治区本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从自治区层面直接支付到相关企业。本着先易后难、降低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2024年惠企资金直达工作将先行在商务、工信、金融等领域展开,并将符合惠企资金直达条件的项目纳入,到编制2025年预算起全面推开此项工作。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是自治区深化惠企资金管理改革的重要创新成果,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为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发挥积极作用。(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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