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内蒙古、吉林两地合作交流机制,近日,在吉林省党政代表团来内蒙古考察期间,自治区工商联与吉林省工商联签署深化两地工商联加强交流合作的框架协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梁淑琴,吉林省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哲代表双方签约。
按照协议,双方将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等方面,推动双方增进了解、促进务实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双方重大经贸活动、支持双方民营企业合规发展、支持双方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双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双方民营企业做精做专做大做强、支持双方民营企业家培育、支持双方商会交流发展、推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交流互访活动等10个方面,共同引导两地工商联所属商会和民营企业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商企联动、信息互通,共同促进两地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谱写蒙吉合作新篇章。(焦扬)
编辑: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