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残障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障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障儿童家庭负担,包头市财政局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起残障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保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政策措施,关心和帮助解决残障儿童家庭最困难、最现实的生活和康复方面的问题,不断提升残障人士的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包头市不断加大对残障儿童康复的保障力度,包头市财政局按照残障儿童人数、补助标准等因素合理测算、足额安排预算,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残障儿童康复项目资金403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障儿童康复救助提供保障。目前包头市残障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标准为:0—3岁儿童早期干预每人每年2.4万元;肢体、智力、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每人每年2万元;听力残障儿童康复救助每人每年2.4万元;低视力残障儿童康复救助每人每年0.5万元。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直达资金管理等有关要求,采取“提前拨付、预拨+结算”等方式,加快指标分解拨付,按月调度,依托直达资金系统对发现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拨付以及存在支付进度慢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10月底,累计拨付补助资金1,36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57万元,本级资金403万元,主要用于残障儿童康复救助方面支出,惠及残障儿童746人。(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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